一、 各行政、教學單位重要文件需銷毀處理者(僅限紙類),總務組安排於 10 月 31 日(星期四)下午 13:00-13:40 時,於 Q 棟 B1 地下室停車場收集後,由本組同仁送至回收場銷毀(處理方式:待銷毀文件經灑水後採高壓方式製作成大型紙磚,並以鐵絲綑綁,全程均有拍照存證)。敬請各單位依日期及時間送至收集點交於值勤工友處理;另配合學校推動個資保護工作,凡委託本組銷毀重要文件,均需填寫一份銷毀申請單(表單請至總務處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),併同文件送繳時繳交,銷毀完畢後申請單正本歸還單位存查。
二、銷毀文件送繳裝箱要密封,若以其他方式裝填文件封口要綑緊,以免運送過程遺失,謝謝配合。